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德街横滘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项目变更登记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7〕138号)
各有关单位:
同德街横滘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原登记项目已发生变化,并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向本局提交了变更申请。经审查和研究,现就其具体变更事项通知如下:
准予同德街横滘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杨泽明”,地址名称随公安机关编定门牌号码调整,由“白云区同德街横滘大道1号”变更为“白云区同德街横滘大道2号”。
准予广州市东山区第二人民医院的名称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第三人民医院”。
准予东山区华乐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名称变更为“越秀区华乐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