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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中社会保险有关内容填写方式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中社会保险有关内容填写方式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5〕741号)


各用人单位:
  为适应时代发展,改进对《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决定对《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中有关社会保险内容的填写方式作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后,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时,不再在《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中以手工填写职工参保缴费情况和有关社会保险的内容。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职工《缴费历史明细表》并加盖社保业务专用章给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后,须将《缴费历史明细表》按裁剪线剪下,粘贴到职工《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第27、28页,并加盖用人单位骑缝印章,以便清晰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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