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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遗失档案的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原工作年限的审核办法的通知


  附件:1.遗失档案的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情况表
  2.关于协助查找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有关原始书证的联系函(略)
  3.关于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申报人工作经历的证明
  4.遗失档案的早期离开企业人员申报查找原始书证流程图(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遗失档案的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情况表                    NO: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养老保险号

 

户口所在区

 

现 住 址

      区     路(街)     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工作起止时间

用工性质

工作年限

  

   月至   

 

    

  

   月至   

 

    

  

   月至   

 

    

  

   月至   

 

    

  

   月至   

 

    

  

   月至   

 

    

1、申报人目前保存的原始书证有:                             

                                           

                                          

2、申报人□持有单位:             接收档案的回执。

□没有档案回执。

                     申报人(签名):      二00六年 月 日

户籍

所在

区劳

动保

障部

门处

理情

 

□经了解,申报人不属早期离开企业遗失档案人员,不需发函原单位。

□经了解,已指引申报人前往              再次查找档案。

□申报人属遗失档案的早期离开企业人员,   日已发出联系函。

  

经办人:

二00六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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