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水利等农业基础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水利工作会议、冬春农田水利工作会议各项部署,大力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建设,加快大中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进度,做好定居兴牧水利工程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完善灌区配套基础设施,大面积推广节水灌溉新技术,突出发展节水农业。要按照设施农业质量效益年的总体安排,加快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大棚技术改造,加紧修复毁损大棚、温室,调优种植结构,提升设施农业发展质量与效益。
五、落实各项关键生产技术措施。要充分应用成功的科学技术、管理模式和生产模式,搞好农业技术集成和组装配套。要选择最佳适播期,不误农时抢墒播种。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广泛应用科学拌种技术,做好种子拌种和种子包衣,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和标准化种植、机械化种植。要进一步做好春季牲畜疫病防控工作,强化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做好牲畜春季集中免疫和补免等防疫措施,做到应防尽防。
六、加强春季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抓住春季用工需求多的有利时机,瞄准短平快项目,搞好用工对接,尽可能多地组织农民开展春季劳务创收。积极开展春季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重点在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上下更大的功夫,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实用致富技能培训。要注重农民转移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与各类就业服务机构等加强合作,实行培训与就业结合的良性互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七、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提高对春季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狠抓落实。突出抓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细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每个环节都有措施保障,不留漏洞,坚决从源头上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要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加强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实战能力。要在常规检查的基础上,围绕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部位以及关键环节,对本地区、本部门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确保安全。
八、强化督导检查。各级政府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把“三农”工作放在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春季农业生产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和农业农村各项工作。近期,各地要组成工作组,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及时解决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农口各厅局要及时组织督导组,赴各地开展督导检查,掌握各地春耕生产工作进度,指导各地做好春季农业生产,并将督导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