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推广应用领导机构。市局成立由周传国局长为组长,赵国发总经济师为副组长,征管处、信息中心、监察室、流转税处、所得税处、国际税收管理处、计统处、出口退税处、法规处为成员的税收管理员管理信息系统推广领导小组,下设业务组和技术组,办公室设在征管处。
业务组组长:马维隆
成 员:巴文忠、秦 放、吕学柱、王 昊、张 峰、范晓丹、王永波、刘 伟、张 宁
技术组组长:王晓东
成 员:乔素限、李 琼
业务组负责税收管理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组织协调、培训、市局日常业务的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技术组负责税收管理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初始化设置及日常维护。
各县、市(区)税务机关也要成立税收管理员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工作组,负责税收管理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协调、培训、区局任务管理、分配、绩效考核等工作。
(二)时间安排
1、2007年10月25日―2007年10月31日为前期准备及数据清理阶段;
2、2007年11月1日―2007年11月10日为系统初始化设置和模拟环境试运行阶段,模拟环境登录地址:http://72.16.16.143:7112/tmis;
3、2007年11月10日正式上线运行,系统登录地址:http://72.16.16.141:7001/tmis,用户名与CTAIS登录名一致,初始密码统一为:666666。各单位在运行系统前,按照登录界面的“系统安装”提示,将全部组件安装完毕,以使系统能够顺利运行。
(三)问题上报流程
1、对运行过程中发现程序问题及时与市局指定人员联系。
2、对二次业务需求由各单位汇总后,及时上报市局业务组统一提交。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推广税收管理员管理信息系统是国税系统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管理员管理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推广工作的领导。要统筹安排,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确保税收管理员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其它管理工作协调有序地开展。
(二)各单位在税收管理员管理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对来自综合征管软件有问题数据所形成的自动任务,组织税收管理员及时调查核实,能通过相关系统前台修改的,及时处理;对不能修改的,通过省局“运维支撑平台”及时上报。
(三)各单位对税收管理员系统的所有业务功能模块要全部应用,做好跟踪,不得自行决定不应用哪些功能模块,否则将导致绩效考核模块的考核结果失真或出现其他问题。
各单位要通过任务管理模块中的手工任务给每位税收管理员下派任务一次任务,税收管理员也要通过任务管理模块中的税收管理员任务申请模块,全部日常业务通过申请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