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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关于评选2011年度无锡市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意见的通知


  9.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或成长性为主要评价指标的,其具体评选条件包括: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创新能力为主要评价指标还要求建立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或研发中心,年销售额(或营业额)1亿元以上,研发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4%以上(年销售额(或营业额)5亿元以上,研发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3.2%以上),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全年总销售额(营业额)的60%以上;成长性为主要评价指标还要求当年销售额(或营业额)增幅在50%以上,企业近2年用于产品结构调整、技术创新、技改扩能等扩大再生产性固定资产投入占原固定资产原值30%以上,或近2年投资总额5000万元以上。有发明专利(权)、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的优先考虑。

  10.现代服务业(含服务机构)民营企业主要条件为:从事商贸流通、信息和商务服务、现代物流、科技研发等服务业务,企业管理规范,营业额、利税总额均较上年增长,在行业内居于前列,企业形象良好,诚信度高;或为民营企业提供综合信息、技术支持、产品检测、投融资、法律、人才培训、劳动用工等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平台,社会形象良好,诚信度高,成效显著,年服务民营企业 50 家以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及通过ISO9000和ISO14000认证的企业优先考虑。

  (二)“2011年度无锡市优秀民营企业家”需具备下列条件:

  1.所在企业管理规范,能不断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产品科技含量高、前景好,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带动作用明显。

  2.个人素养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职工权益,关心公益事业,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作用突出。

  3.所在企业年销售额条件:工业企业须在1亿元以上;商贸流通企业5亿元以上;服务机构营业额在1000万元以上。同时,利税总额在本地区同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4.在我市重大项目推进中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优先考虑。

  (三)“2011年度无锡市杰出民营企业家”除满足“2011年度无锡市优秀民营企业家”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为提升城市形象、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推进我市民营经济转型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市场占有率、企业规模、效益在地区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3.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公益事业和“光彩事业”中表现突出;

  4.积极吸纳本市城镇下岗职工和农村失地农民就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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