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进特种行业规范发展。培育专业化租赁公司,重点发展耐用生活品、大型设施设备等租赁服务,积极发展融资租赁业。推进酒类商品以连锁经营为重点的流通方式创新,提高酒类流通组织化程度。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培育和规范旧货流通市场,促进旧货的回收利用。依法规范典当、拍卖、直销、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等行业的发展。
(六)发展绿色循环消费体系。积极推进以社区回收站点和分拣中心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回收集散加工能力和污染防治水平,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开展零售业节能行动,鼓励支持节能环保型产品的销售。
四、保障措施和政策支持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全市流通业的管理和指导,认真做好流通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快流通领域制度建设,逐步理顺流通业管理体制,努力构建全市统一、开放的大市场、大流通格局。市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流通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推动流通业发展的合力。各市(县)、区政府要充分认识流通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把加快推进流通业现代化摆在重要位置,定期研究流通领域重大问题,加强对本地区流通业现代化工作的检查指导,切实推动流通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要根据流通业发展实际及财力状况,支持流通业现代化发展。整合市级商务发展资金,适当扩大资金规模,采取以奖代补、贴息等方式,对关系民生、消费安全和流通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予以支持,对新型流通业态发展、农村流通载体建设、城市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市场调控体系建设、流通领域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等予以重点支持。
(三)培育流通龙头企业。鼓励流通企业连锁化、多元化发展,推动主业突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流通企业集团升级升位。通过完善政策扶持和服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培育一批具有龙头带动作用和先进示范效应的流通大企业。吸引国内外著名流通企业在无锡设立区域性总部。
(四)扶持中小流通企业。鼓励中小流通企业做精、做细、做特、做优。搭建中小企业采购平台,为广大中小流通企业提供信息共享、交流合作、联合采购的服务载体,提高流通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增强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对中小流通企业在市场准入、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