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金支桥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0]646号)
郭九来、王永霞、赵丽花:
你们申请设立北京金支桥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材料已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北京金支桥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二、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三、该公司经营区域为北京市行政辖区。
四、该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A座1301。
五、该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郭九来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