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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暨重庆市第四届大学生人才交流节活动的通知

  (八)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咨询活动
  活动期间,市和各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所属的相关网站上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专栏”,广泛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印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读本、就业服务流程指南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高校毕业生。万州、涪陵、沙坪坝等高校较集中的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继续举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校园行”和“企业HR经理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就业宣讲、就业招聘、模拟招聘、讲座论坛、就业指导等,帮助和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促进其就业。
  (九)开展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活动
  组织20家由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微型企业于11月20日在观音桥步行街进行创业项目推广活动。活动期间,人力社保部门和工商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整合政策资源优势,集中力量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开展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帮助1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扶持80家微型企业开展项目推广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本次活动是由人力社保部主办,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市教委、市工商局共同承办的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扎实有序的做好各项活动。各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做好现场招聘、网络招聘、就业见习、就业帮扶援助和就业指导咨询等各项活动,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做好宣传,发布信息。活动期间,中央媒体,重庆媒体等各大新闻单位将参加并现场报道此次活动。各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开展形式多样宣传,增强活动社会效果,吸引更多的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参加。活动期间,及时将招聘信息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汇总,以便在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中国国家人才网、重庆大学生就业网、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重庆就业网上同步发布,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的就业信息服务。
  (三)严格监管,做好服务。各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对用人单位资质与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欺诈行为发生,并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介绍、就业推荐、就业咨询、就业指导等综合服务。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和工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大学生自主创业、自主择业、小额贷款担保、税收减免及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和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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