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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暨重庆市第四届大学生人才交流节活动的通知

  组织开展30场次专场招聘会。11月20日在观音桥步行街举办2011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暨重庆市第四届大学生人才交流节活动启动仪式首场招聘会,组织200家用人单位,提供3000个招聘岗位,促进300人就业;各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为期1个月内开展29场次现场招聘会,组织2500家用人单位,提供40000个招聘岗位,促进2700人就业(具体招聘场次、时间、地点见附件1)。
  (三)开展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服务活动
  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为期一个月,组织800家用人单位,提供10000个招聘岗位,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活动期间,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中国国家人才网、重庆大学生就业网、重庆就业网和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联网贯通、数据共享。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求职简历注册、在线查询和面试预约等方式进行就业择业,用人单位可通过网络筛选简历和现场面试相结合方式招聘毕业生就业。
  (四)选派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工作
  认真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的通知》(渝委办发〔2008〕17号)规定,提供3400个岗位,选派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工作。
  (五)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
  活动期间,进一步扩大就业见习基地规模,提高就业见习质量,建成见习基地达530家,帮助就业见习基地接收3000人参加就业见习活动,见习后留用1000人就业。各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它社会组织申请建立就业见习基地,认真落实就业见习财政补贴发放,创新就业见习管理服务模式,开展就业见习供求对接配套服务活动,推动就业见习工作成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品牌项目。
  (六)开展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活动
  广泛宣传新出台的定向就业培训政策,组织400家用人单位,提供6000个定向就业培训岗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登记的方式,方便毕业生报名参加定向就业培训。通过供需洽谈和就业推荐,帮助2000人参加培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现“就业一人,培训一人”、“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目标。
  (七)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援助活动
  各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实施“一对一”就业指导和就业帮扶等服务,优先组织其参加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进行就业托底安置,帮扶援助600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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