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低保数据信息化管理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信息管理系统2.0版和农村低保信息软件的运用,将城乡低保数据信息全部录入,并实现省辖市与县(市、区)的联网,建立健全城乡低保数据库,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省辖市要按照《河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建立河南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平台(QQ群)的通知》(豫民办明电〔2007〕19号)要求,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确保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平台(QQ群)的网络畅通。
(三)提高素质。各地要高度重视基层低保队伍建设,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培养精湛的业务能力,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为中心,重点做好3方面工作:一是树立职业道德规范,加强“为民”思想教育,强化责任、服务意识,打牢思想基础;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工作交流,组织案例研讨,提高基层低保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增强做好业务工作的能力;三是规范工作行为,端正工作态度,努力为低保对象提供热情周到、文明规范的服务。
(四)改善条件。各地要关心基层,加强一线,逐一检查基层在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方面的落实情况。条件欠缺,影响低保工作正常开展的,要向当地政府郑重反映;不能得到解决的,要报上一级政府督办,并报省级民政部门掌握。原则上,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要有专门的低保受理窗口,社区居委会要有1-2名专职低保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要明确兼职低保工作人员。要着力建立起按上年度支出或服务对象人数的一定比例安排工作经费的机制,确保基层工作经费。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07年11月上旬)。认真组织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学习,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通过适当形式使各级政府和低保工作机构明确本次活动的目的、内容和要求,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
第二阶段:搞好示范(2007年11月下旬至2008年1月)。各地要通过全面衡量,采取先行一步、分步实施的方法,确定1个县(市、区)作为规范化建设活动示范点。根据各地示范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全省将确定1-2个县(市、区)作为省级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示范点。通过示范活动,带动全省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水平的提高。
第三阶段:对照检查(2008年2月至3月)。各地要按照“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操作规范、队伍过硬、资金到位、公开透明”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基层低保工作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基本标准,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基层低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