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充分利用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窗口”和毗邻港澳的独特优势,积极拓展对外文化交流渠道和合作领域,塑造开放包容的城市形象。重点依托文博会建设国际文化产品交易平台,促进我国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使深圳成为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重要基地。支持深圳文艺团体开拓国际演出市场,扶持本市广播影视作品、出版物、动漫游戏等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扩大文化企业对外投资,培育文化跨国企业和国际品牌。打造外宣精品,整合对外资源,做好城市形象代言人外宣推介工作。培育发展海洋文化等城市特色文化,充分展示国际滨海旅游城市的风采。深化与香港、澳门的文化合作,广泛借鉴吸收国内外优秀文化发展成果、理念和经验,提升深圳文化的国际化水平。
七、当好文化体制改革排头兵,增强文化强市动力
改革创新是文化强市的基本动力。要不断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努力消除制约文化建设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发挥好改革的示范先导作用。
(一)创新文化管理体制。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实现从单项工作向体系构建转变、从政府单一主体向社会广泛参与转变、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从侧重文化娱乐向实现价值引导转变。重点加强文化体制改革发展工作机构建设,创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管理促进体制,充实基层文化服务力量,形成科学化、立体化的管理体系。深化文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降低审批门槛,压缩审批环节,扩大网上审批范围,提高审批效率。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系,强化考核评价,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
(二)完善文化单位运行机制。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建立起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重点引导国有文化集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经营性资产市场化运作步伐,探索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创新发展。加快推进有线广电网络重组、新华书店网络整合、深圳新闻网转企改制等国有文化资产改革重组工作。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强化绩效考核和竞争机制,激发内在活力。建立激励与扶持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支持转企改制文化单位发展壮大。
(三)开创文化共建共享格局。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在全社会营造鼓励文化创造的良好氛围。重点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理事会、委托管理等制度,吸纳有代表性的社会人士、专业人士、基层群众参与文化管理。支持社会组织、机构、个人通过捐赠、兴办实体等方式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引导文化非营利机构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国有文化企业改革重组,形成多元投入、健康发展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