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积极保护文物古迹,做好深圳历史文化研究,传承文化根脉。重点做好改革开放历史文物保护和研究,将深圳建设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史研究的重要基地。建立全市文物资源数据库,推进大鹏所城、大万世居、茂盛世居等文物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加快咸头岭遗址保护与利用项目的规划论证及立项实施。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积极申报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弘扬深圳优秀民俗文化。大力发展博物馆事业,完善深圳博物馆爱国主义、改革开放和国民教育示范基地功能,扶持民间博物馆,推进专题馆、纪念馆、特色馆建设。
四、繁荣文艺精品创作,塑造文化强市品牌
优秀文艺作品是文化强市的重要精神力量。要全面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不断提高文艺创作生产能力,打造“文艺深军”,以经济特区文艺精品弘扬中华文化和时代精神。
(一)正确引导文艺产品创作生产。牢固树立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重点鼓励以经济特区实践为题材的作品创作,热情讴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建立专家评价、人民群众评价、市场检验有机结合的文艺产品评价标准和机制,深入宣传推广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优秀作品。坚持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开展积极健康的文艺批评,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作品竞相涌现的良好氛围,推动观念、内容、风格、流派推陈出新。学习借鉴国内外文化创新有益成果,增强经济特区文艺产品的时代感和吸引力。鼓励一切有利于陶冶情操、愉悦身心、寓教于乐的文艺创作,抵制低俗之风。
(二)扎实推进文艺精品工程。实施文艺精品战略,打造更多体现时代精神、富有艺术内涵、具有广泛影响的精品力作,擦亮“深圳制造”品牌。重点实施音乐工程、影视工程、文学工程,推动更多作品入选中宣部“五个一工程”等国家级奖项及国际知名大奖,努力扩大深圳原创作品的影响力,使深圳成为引领时代潮流的文艺精品生产基地。扶持有深圳特色的网络文学、网络音乐和健康向上的网游动漫等网络文艺产品生产,打造网络文艺精品。
(三)完善文艺精品创新机制。构建科学的文艺精品生产体制机制,激发全社会的创造热情和活力。重点健全完善文艺创作生产长效管理和激励机制,建立开放式的文学艺术院,完善对文艺精品创作团体、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制度,鼓励引导各界文化人士、普通民众创造更多更好的精品力作。发挥市文联作为“艺术家之家”的功能,打造“创意联合体”。提高深圳交响乐团、深圳歌舞团、粤剧团等国有文化单位的原创能力,筹建演艺联盟,扶持发展民办文艺院团和影视企业。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手段推动形式创新,催生新的文艺品种,增强文艺产品的表现力、感染力和传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