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博士后事业快速发展
制定《重庆市“十二五”博士后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博士后管理协调机制。加快博士后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新增一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研究制定《重庆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建设一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统筹为规模较小、有创新需要的科技企业提供博士后工作服务。实施“香江学者计划”。继续扩大招收规模,加大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后招收力度。实施“博士后+项目”择优资助计划,研究出台《重庆市博士后科研项目申报评审工作规范》,健全博士后评审专家库,开展博士后日常资助和科研项目特别资助工作,对事关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研究项目给予重点资助。开展博士后评估工作,对不合格设站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开展博士后人才交流与科技项目洽谈和咨询服务活动;举办“汽车零部件自主创新发展”全国博士后学术论坛;创办“重庆博士后沙龙”。做好重庆市博士后研究人员联谊会换届工作。
四、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市领导的批示精神,认真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研究制定《重庆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重庆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水平评价试行办法》、《重庆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重庆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现有人员过渡办法》,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加强职称工作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评审组织,调整充实评审专家库;进一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科技成果目录检索库和职称证书查询系统。组织开展全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坚持评审条件,严格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质量。改革创新评价方式,扩大“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范围。开展技工学校教师、会计等专业正高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畅通人才评价“绿色通道”,组织开展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有关专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职称申报资格考试。加强职称考试监督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做好各类职称考试巡考工作。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职称工作,研究印发《关于我市微型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评选表彰全市职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