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点(学校)试卷的运送、分发及保管
㈠ 试卷运送
1.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发放考点(学校)试卷时,须2人以上到试卷保管室提取试卷,运送时指派2人以上专人专车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试卷(答题卡、专用答题卡<纸>)押送至考点(学校),押送途中不能搭乘或搭载与运送试卷无关的人员、物品,途中不得经停办理其他事项,始终做到人不离卷。考点(学校)须有2人以上工作人员到场方可进行试卷交接,交接中按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试卷交接清单或考场安排进行清点验收无误后经双方各2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2.考点(学校)如自提试卷时,应派具有高度责任意识、保密意识的2名以上人员领取试卷,并提前向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告知领卷人姓名,领卷时领卷人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
3.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和考点单位在试卷交接和运送过程中,对不按上述程序要求的,试卷交付方与接收方均有权拒绝交(接)试卷。
㈡ 试卷清点和保管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试卷交接人(不得少于2人)将试卷交给考点(学校)后,要督促指导考点(学校)按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分配好每个考场的考试科目试卷,如分发过程中发现试卷数量、考试科目(专业)、级别、考试时间、试卷包装或有其它问题时,应及时报告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人。考点(学校)按试卷管理规定的要求将试卷存入试卷保管室,指派2名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并作好值班记录。
三、考场试卷分发及回收
㈠ 考前试卷分发
1.考试当日,市人社局巡考人员或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安排到考点(学校)的督考人员必须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学校)考场,与考点(学校)主考或主考指定的具体工作人员再次核对即将分发的考试试卷考试科目(专业)、级别、考试时间及密封情况等与当日当次安排的考试科目(专业)、级别及考试时间无误后,考场监考人员按签领手续领取试卷,并再次进行核对考试科目(专业)、级别、时间无误后,监考人员2人同携试卷离开考务室。
2.考试开始前准备期间,监考人员再次将所领取考试试卷的科目(专业)、级别、时间与考生准考证上考试的科目(专业)、级别、时间进行核对,检查密封是否完整,必要时请2名考生代表进行查验并签名确认,准确无误后再拆封,先清点无误后逐一分发。如发现问题,立即停止拆封或收回已发试卷,封闭考场,立即向考务室报告。
㈡ 考后试卷回收
1.每场考试结束后,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督考人员要到考点(学校)指定的试卷验收办公室监督指导考点(学校)工作人员对试卷、答题卡(专用答题卡<纸>)核对清点验收工作,并按试卷回收要求随时提醒注意事项。答卷、答题卡、试卷先由监考人员清点,然后交由考点(学校)主考或主考指定的具体工作人员对每个考场的答卷、答题卡和试卷进行清点无误后,再由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封装,并在试卷袋(答卷袋)上封装人位置上签名(特别要避免试卷袋与答卷袋所装考试资料出现错装或混装),交主考验收签字后指派专人(2人)存放保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