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仓储费天数计算公式如下:
1. 当月1日到结算日,仓储费天数=结算日日期-当天日期+1
2. 上月结算日后第二天到月末,仓储费天数=每月计算积数的天数-(当天日期-结算日日期)+1
第四十四条 运保费是指交易所统一调拨各指定仓库实物产生的费用。金锭、金条、Ag99.99银锭由交易所负责统一调运,其中金锭、100克金条、Ag99.99银锭运保费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50克金条运保费由卖方承担。
第四十五条 金锭、金条运保费的计算节点为:会员及客户实物账户中剩余库存卖出交割;会员及客户实物账户中买入货权交提出库;会员及客户申请交提,申请日次日撤单;系统自动撤消交提申请单。Ag99.99银锭运保费计算节点为实物交割时。
第四十六条 金锭、金条运保费的计算公式为:运保费=运保费率×标准重量。金锭、100克金条运保费率为0.06元/克,50克金条运保费率为0.12元/克。Ag99.99运保费计算公式为:运保费=运保费率×实物交割量,Ag99.99运保费率为5元/千克。
第四十七条 对交易所负责统一调运的实物交割品种,申请交提当日撤单的不收运保费,申请交提次日起撤单及系统到期自动撤单的,对交提部分收取运保费。会员及客户申请自提出库的实物不收取运保费。
第四十八条 会员在指定仓库存入实物或提取实物时,需向指定仓库支付入库费和出库费。金锭、金条、铂锭入库费率及出库费率均为2元/千克,不足1千克的按1千克计收。银锭的入库费率及出库费率为0.09元/千克。出入库费由指定仓库直接收取。
第四十九条 交割费是指参与实物交割的会员及客户向交易所交纳的交割手续费。交易所向参与白银交割的会员及客户收取交割费,交割费计算公式为:交割费=交割费率×实物交割标准重量,白银交割费率为1元/千克。
第六章 二次清算
第五十条 二次清算是指交易所对实物溢短差重量用资金进行的清算,实物溢短差重量为实物实际重量与标准重量的差额。
金锭、银锭的实际重量是指每类实物标准条块的纯重,金条、铂锭的实际重量是指每类实物标准条块的称量重量。标准重量是指每类实物标准条块的基本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