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黄金交易所延期交收交易规则

第五章 交割业务

  第三十九条 交易所实物交割实行一户一码制,实物交割管理到客户。

  第四十条 会员及客户实物账户的实物可用于交易所不同品种的实物交割履约。

  第四十一条 交易所指定仓库为会员及客户办理实物出入库手续。金锭实行“择库存货、择库取货”原则。白银指定仓库地点为上海。

  第四十二条 黄金延期交收合约的基准交割品种为标准重量3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金锭。标准重量1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金锭可替代交割,并实行升水制度,升水标准根据交易所公告执行。交收实物须为3千克和1千克整数倍。

  第四十三条 延期合约交收处理程序:延期合约持仓的交收申报及中立仓的交收配对确立以后,当日完成交收。收实物方按当日结算价支付货款,交实物方按实际交割量交实物,并按当日结算价收取货款。

  第四十四条 构成交收违约,由交易所根据违约金比例扣除违约方违约部分的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同时交收终止。违约金比例跟随合约保证金比例的变化进行调整并公告。

  第四十五条 若交收双方均违约,由交易所根据违约金比例分别扣除违约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归交易所风险基金,同时合约终止。

  第四十六条 有实物的指定仓库,申请提货当日可提取实物。申请提货当日无实物的指定仓库,交易所负责统一调运的,提货时间为提货申请日后3个工作日内,最多不超过5个工作日。

  第四十七条 会员应按照规定缴纳实物仓储费、运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第六章 代理业务

  第四十八条 客户参与交易所的交易,必须事先在具备相应代理业务资格的会员处办理开户登记。会员应按交易所规定的客户开户流程办理客户开户手续,并将规定的开户资料报交易所备案。

  第四十九条 交易所实行一户一码的客户交易编码管理制度,会员必须为客户申请交易编码。客户交易编码为交易所客户在交易系统中进行交易活动的唯一标识。会员和客户必须遵守一户一码的客户编码管理制度。

  第五十条 会员的自营业务、代理业务都必须通过交易所的竞价交易系统完成,不能相互私下对冲。

  第五十一条 会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作获利保证、分享风险或盈利。

  第五十二条 会员可参照交易所对会员收取的保证金水平,根据自身风险管理要求,确定代理业务的保证金水平。会员收取客户的保证金必须高于交易所对会员收取的保证金水平。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