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道路桥梁改造整治情况(5分)
(1)车行道要做到路面无坑槽、无松散、路井平顺(2分)
车行道下水道、窨井、水蓖完整,路面无坑槽、无破损、无松散。
每发现1处下水道、窨井、水蓖口盖缺失或破损,以及路面有坑槽、破损等情况扣0.2分,扣完为止。
(2)人行道要做到整体平整,侧石、缘石线型整齐,地面花砖完整、平顺,并设置无障碍通道(2分)
每发现1处破损、坑槽以及路缘石缺失、破损、歪斜等扣0.2分;未设置无障碍通道扣1分,无障碍通道被占用、断头、存在障碍物等,每发现1处扣0.2分,扣完为止。
(3)立交桥、过街天桥桥面平顺舒适,脏污不洁的实施粉刷、油饰或清洗。地下通道清洁规整,地下通道出入口和地下工程通风口与周边地面环境协调(1分)
立交桥、过街天桥未按按照设计进行整饰扣0.5分;立交桥、过街天桥存在乱贴乱画、乱堆乱放情况的扣0.2分;每发现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存在1处破损、脏污不洁的扣0.2分,扣完为止。
4、街道两侧广告牌匾整治情况(10分)
(1)除商业集中区以外,所有建筑的屋顶和墙体广告,一般都应拆除。各类广告应结合建筑外观改造统一安排(4分)
除商业集中区以外,每发现一处屋顶广告或墙体广告、招牌扣0.5分,每发现一处未按规划设计进行广告牌匾整治的扣0.5分(不重复扣分),扣完为止
(2)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所有广告牌匾,按照规划要求实施减量化、规范化,做到布局合理,造型美观(4分)
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所有广告牌匾位置、用材、规格和色彩符合规划要求,形式美观得4分,否则由专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最低扣0.2分,扣完为止。
(3)沿街商业门店牌匾的式样、规格、色调应与建筑风格、使用功能相协调,设置的位置应相对统一(2分)
符合标准得2分,否则由专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最低扣0.2分,扣完为止。
5、街道照明设施和线缆整治情况(10分)
(1)重要节点、桥梁、河道、绿地等要按照设计实施景观照明建设(4分)
按照规划设计重要节点、主要建筑、桥梁、河道、绿地等实施了景观照明。
未实施景观照明的不得分;每发现1处未按设计未实施景观照明的扣0.5分,扣完为止。
(2)照明建设应采用转换效率达80%以上的节能灯具,实现节能环保的绿色照明。路灯式样要统一、美观。沿街亮化设施要规整,无错字缺字少字短笔画(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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