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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全省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考核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全省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考核的通知
(冀建办房〔2011〕11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程序要求的通知》(建房市函[2011]132号),进一步落实房屋登记官制度,定于11月24日起在石家庄举办全省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班,12月21、22日进行集中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内容

  《全国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考核大纲》(2011年版)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二、培训考核安排

  (一)培训

  2011年全省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班分六期进行,时间地点详见附件1。按照预报名人数,请各设区市将参加培训人员按照《河北省2011年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名额分配表》(附件2)进行分配,填写《_____市房屋登记审核人员第___期培训人员名单》(附件3)并于11月18日前报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二)考核

  考核时间为12月21日、22日,分四场(每场半天)进行。参考人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与准考证入场,请按准考证时间、地点自行前往考核。

  三、考核报名

  考核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11月14日至11月28日。参考人员登录http://ks02.stosoft.com/报名,网上信息填写完成后,打印报名表,经所在交易登记机构盖章后,将纸质报名材料送交设区市主管部门汇总。设区市主管部门11月30日前将纸质报名材料收齐后报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审核同意后,将准考证发放至各设区市主管部门。

  四、其它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相关人员参加培训考核并确定一名带队人员,请将带队人员姓名、电话11月18日前报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二)培训考核的有关大纲、课件,均可在中国房地产产权网(www.ccret.org.cn)下载。

  (三)因考核系统原因,必须持有二代身份证方能参加考核。

  (四)培训费每人300元,考核费每人6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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