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二00八年综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沪人社综发[2008]5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企业(集团)公司,中央在沪单位,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函[2008]224号)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度综合统计年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统计报表
1、《最低工资情况》(人社统IR5号)。填报单位为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企业(集团)公司,中央在沪单位,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统计范围为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统计期限为2008年11月,上报时间为2009年1月5日前。
2、工资价位调查表(人社统IR4号)。填报单位为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企业(集团)公司,中央在沪单位,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
工资价位调查表(一)、(二),即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服务人员工资价位调查表,统计范围为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统计期限为2008年,上报时间为2009年2月5日前。
工资价位调查表(三),即毕业生工资价位调查表,统计范围为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统计期限为2008年,上报时间为2009年1月15日前。
工资价位调查表(四),即灵活就业工资价位调查表,填报要求另行布置。
3、《企业人工成本情况》(人社统IR3号)。填报单位为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企业(集团)公司,中央在沪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统计范围为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统计期限为2008年,上报时间为2009年3月10日前。
4、《单位保险福利情况》(人社统GS2号)。填报单位为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企业(集团)公司,中央在沪单位,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统计范围为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统计期限为2008年,上报时间为2009年2月28日前。
二、关于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