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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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出示营业执照;经营的农药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应当出示经营许可证;甲方代理销售的,应当出示《代理销售授权书》。
2)甲方不得出售国家、地区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
3)甲方应当向乙方正确说明农药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还应当提醒乙方注意农药标签或者说明书已注明以外的其他使用、操作注意事项。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查看甲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代理销售授权书等。
2)乙方应当仔细查看第三条第二款内容。
3)乙方应当按照所买农药标签或者说明书注明的事项以及甲方的说明、提醒事项正确使用农药。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农药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第三条第二款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更换、退货;乙方还有其他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因农药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农药质量争议由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鉴定。
4.按照第四条约定由一方进行农药留样,若该方未履行约定,导致在发生农药质量争议而无法鉴定农药质量时,由该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6.其他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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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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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调解;或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请在选择项目的方框内打√,不选择的项目打×)
□ 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