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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农业废弃物利用行业协会关于推行使用《上海市有机肥料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07版)》的通知

(2007版)

  卖 方(甲方)            
  买 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有机肥料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标的、规格、数量、价格

品 名

牌号/

商标

登记证号

规 格

包装要求

数量

(吨)

单价

(元)

总价

(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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