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繁殖要求
1.乙方应具备农作物种子生产的环境、技术及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2.甲方有偿提供符合
标准的原种(亲本),价格为
元/公斤,合计
元,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付清。
(2)于交货时在收购价款中抵扣。
3.技术服务及保密要求
。
第四条 交货及运输
1.交货时间: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繁殖收获的全部种子交付甲方。
2.交货地点
。
3.包装及运输方式
。
第五条 验收
1.甲方应对种子进行验收,如发现种子数量、质量(发芽率、净度、含水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
日内提出异议;如发现种子纯度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
日内提出异议,乙方应在
日内处理。
2.双方对种子同时取样、各自封存,样品保存至生产收获。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甲方于
年
月
日支付价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提供的原种(亲本)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种子的,应按照每亩
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的种子不符合约定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5.乙方故意不交付种子的,或擅自将种子或原种(亲本)出售给他人的,应按照每亩
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