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检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5、按时完成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与产品任务(市经信委)。

  (六)宣传报道组

  组 长:余新平(市委宣传部)

  副组长:陈 忆(市环保局,牵头单位)

  史玉芳(市文明办)

  成 员:杨泽伟(市委宣传部)

  王坚萍(市文明办)

  于国清(杭报集团)

  陈正欣(杭州文广集团)

  吴锡根(市文广新局)

  翁焕明(市城乡建委)

  邵煜琦(市环保局)

  吴 俊(市教育局)

  汪鸿文(市卫生局)

  张建涛(市民政局)

  朱玉龙(市交通局)

  庄 琪(市交通警察局)

  赖明诚(团市委)

  魏 颖(市妇联)

  张贵书(市科协)

  王小明(市城投集团)

  主要任务:

  1、根据“创模”复检宣传计划,落实各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教育(市委宣传部、市创模办);

  2、精心策划,挖掘宣传题材,协助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根据创模要求做好专题片和宣传画册等材料(杭州文广集团、市创模办等);

  3、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通过开辟专栏、专题、专版,围绕“创模”复检标准,配合迎接“创模”复检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宣传报道,促进整治工作推进(杭报集团、杭州文广集团、市创模办及其他生态环保宣教协调组成员单位等);

  4、组织各区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把迎接“创模”复检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深入学校、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全力做好群众的发动工作,通过各项主题宣传活动的开展、公益广告的设立,营造迎接“创模”复检良好氛围(文明办、教育局、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等)。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面动员。迎接“创模”复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增强工作时效性,大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人人宣传的氛围。

  2、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各牵头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结合《关于进一步做好迎接“创模”复检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杭创模办[2011]20号),重点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制定专项组迎接“创模”复检工作方案,强化责任分解和落实,专项组工作方案请于11月4日前报市创模办。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迎检方案,并将迎检方案在11月4日前报市创模办并将迎检方案报市创模办。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