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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生态(文明)乡镇(街道)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非涉农型街道: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值

  完成情况

  自评分

  1

  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情况(10分)

  

  

  

  2

  生态文明相关创建情况(7分)

  

  

  

  3

  环保志愿者活动次数(3分)

  

  

  

  4

  生态经济发展(13分)

  

  

  

  5

  工业企业环境行为文明(12分)

  

  

  

  6

  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制度(10分)

  

  

  

  7

  环境信访有效结办(5分)

  

  

  

  8

  环境质量综合改善投入(10分)

  

  

  

  9

  生活污水有效处理情况(12分)

  

  

  

  10

  生活垃圾有效处理情况(8分)

  

  

  

  11

  成果多样性(10分)

  

  

  

  

  合计

  

  

  


  注:“完成情况”栏按照实际完成值填写。

    

  县(市、区)生态办预审意见:

  

  

  

  

  

  

  

         日(盖章)

  区、县(市)人民政府意见:

  

  

  

  

  

  

        

                     日(盖章)

  

  现场抽查公众意见:

  

  

  

  

  

  

  

  

         记录者签字:     

         

  验收组复核意见:

  

  

  

  

  

  

  

  验收组组长签字:     

         

  市生态办核准意见

  

  

  

  

  

  

  

  

  

  

  

  

  

  

  

  

  

  

  

  

         



  附件6:
杭州市市级生态文明乡镇(街道)创建(持续改进)方案表

  乡镇(街道)            (盖章)
  镇长(街道主任)        电 话
  联 系 人       电 话

  上报日期      年    月    日

杭州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现状差距分析(包括各项基本条件、指标现状和差距分析,下一步工作方向):

  

  

  

  

  

  

  

         日(盖章)

  区、县(市)生态办意见:

  

  

  

  

  

  

        

                     日(盖章)

  



  乡镇(街道)创建工程计划表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和预计实效

  实施时间

  投资估算(万元)

  资金来源

  责任部门

  生态意识文明发展工程

  

  

  

  

  

  

  

  

  

  

  

  

  

  

  

  

  

  

  

  

  

  生态行为文明发展工程

  

  

  

  

  

  

  

  

  

  

  

  

  

  

  

  

  

  

  

  

  

  

  

  

  

  

  

  

  生态制度文明发展工程

  

  

  

  

  

  

  

  

  

  

  

  

  

  

  

  

  

  

  

  

  

  生态环境文明发展工程

  

  

  

  

  

  

  

  

  

  

  

  

  

  

  

  

  

  

  

  

  

  生态特色文明发展工程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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