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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卫生系统开展“五型”活动的安排意见


  (四)创建“诚信型”系统。大力加强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卫生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卫生行业诚信体系的实施主体是医疗卫生机构,依据是卫生法律法规,途径是信用有效的信息平台。要解决医疗市场参与者因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信用缺失,使守信者得到奖励,失信者得到惩戒,大力倡导社会卫生公德,维护医疗卫生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做到依法治医与以德治医的有机结合。

  一要加强社会主义义利观教育,弘扬中华民族崇尚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强化医疗卫生人员的职业纪律、职业责任、职业道德教育,以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己任,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满腔热情,无私奉献,树立“白衣战士”崇高的社会形象。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作为卫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地把3万名卫生工作者的利益融入全省530万各族人民的长远利益、整体利益中,在服务社会、奉献人民中实现卫生工作者的自身价值。

  二要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对从业资格、技术设备、医疗广告等医疗服务要素严格实行准入管理,坚决查处未经准入擅自开设医疗机构、扩大服务项目、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或进行其它不正当竞争,扰乱正常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

  三要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以开展“诚信医院”创建活动为载体,巩固“病人选择医生”、“医疗服务费用清单制”、“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医患沟通制”成果,充分尊重患者对医疗服务的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积极推进医疗服务模式转变。充分发挥医学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建立健全行业诚信服务公约,切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有约必履、有诺必践。要坚持落实卫生信息通报制度,定期通报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卫生信息,赢得全社会对卫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四要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抗击非典斗争中形成的良好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满腔热情地为人民健康服务。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坚决纠正收红包、拿回扣、开单提成、“搭车开药”以及对患者冷、硬、推、拖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严厉查处极少数“害群之马”,树立卫生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努力推动卫生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五)创建“健康型”系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必须高度关注、关心广大卫生工作者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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