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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卫生系统开展“五型”活动的安排意见


  二要深入学习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系统、完整、准确地掌握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政策体系,准确把握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努力营造出全员积极支持改革、自觉参与改革、共同推进改革的良好环境。

  三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坚持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全科医学教育、岗位自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重,在广大卫生工作者中努力营造以学为荣,以精通医术、一专多能为荣的学习氛围,以广博的业务知识,精湛的技术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四要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依法行医、依法治医、依法行政的能力。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和人文知识,努力培养一大批各门类的医疗技术骨干和各层次的卫生管理人才。

  (二)创建“实干型”系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进一步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抢抓机遇,求真务实,着力解决卫生改革与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解决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一要注重实际。充分认识“贫穷落后”这一最大省情和“基础差、发展滞后”这个最大卫生省情,想问题、办事情都必须从这一基本省情特点出发,量力而行而不好高骛远,尽力而为而不无所作为,奋发有为而不小富即安,既要克服盲目乐观、急于求成的情绪,也要防止悲观失望、不思进取的思想,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善于从本地区、本单位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中去总结、概括、把握卫生工作的基本规律,指导卫生改革与发展。

  二要注重实干。树立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按照“全面打基础,整体求发展”的要求,尊重科学,尊重规律,尊重现实,着眼长远,立足当前,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为我省卫生事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

  三要注重实效。要讲求实实在在的实际效果,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卫生发展观,统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卫生工作各领域之间的协调发展,始终做到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群众可承受的程度相统一,通过深化卫生改革,做到卫生资源总量强劲增长,配置结构合理,区域发展协调,运营成本降低,运行效益提高,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利益可得性实,努力走出一条质量效益型的卫生事业发展新路子。

  (三)创建“创新型”系统。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各项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要求,加快推进理论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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