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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记录用表填写示例的通知

  注:1、监督机构应根据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识别确认后上报的项目重大危险源名录进行适时全数核验,并在每次监督抽查时对适时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的受控情况进行核查记录。
  2、发现重大危险源处于非受控状态的,应及时签发整改通知,情节严重的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在结果评价中说明;同时由监督机构明确监督人员跟踪落实整改到位,并填写整改落实情况。

  参建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质量安全行为抽查记录表
  (质量监督)
  建设单位及工程名称:               编  号: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勘察单位:                    检测机构:
  设计单位:                    形象进度:

序号

抽查部门

具体抽查内容

抽查结果

具体检查时间

备注

1

建设单位

检测单位的资质、合同

符合要求

 时至 

 

2

监理单位

混凝土旁站记录

不符合要求

 时至 

记录内容不完整

3

监理单位

检验批的验收

符合要求

 时至 

 

4

施工单位

质量问题的处理

不符合要求

 时至 

对监理提出的质量问题未及时整改

5

施工单位

技术资料的收集

不符合要求

 时至 

部分资料签字手续不全

6

 

 

 

 时至 

 

7

 

 

 

 时至 

 

8

 

 

 

 时至 

 

抽查结果评价:

 

以上第2、4、5条应立即整改。由李四负责跟踪监督整改到位。

监督抽查人员及证号:张三 湘质监0-0356 李四 湘质监0-0358

2010年  9月 1 日

整改落实情况:

上次检查提出的三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监督复查人员及证号:李四 湘质监0-0358

2010年 9 月  5 日


  注:1、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质量安全行为抽查,按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进行。在每次抽查中,主要抽查应该完成的工作,以及下步工作计划等。抽到什么行为,记录什么,重点是落实强制性条文的措施。其中,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履职行为每次必查。
  2、需要整改的应发整改通知书,并在结果评价中说明;同时由监督机构明确监督人员跟踪落实整改到位,并填写整改落实情况。

  参建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质量安全行为抽查记录表
  (安全监督)
  建设单位及工程名称:               编  号: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勘察单位:                    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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