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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记录用表填写示例的通知

  注:1、监督抽查人员每次现场监督抽查时,应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与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任命文件的符合性及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记录。
  2、分包单位其他岗位人员按规定要求和实际配备情况进行抽查记录。
  3、监督机构处理意见应根据检查情况填写,结论应准确、符合逻辑,对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变更、不到岗的情况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一般”和“差”的,应注明依据,并提出整改要求。
  4、所有监督记录填写字迹要清晰,必须使用正楷字体。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抽查记录表
  (质量、安全监督)
  建设单位及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岗位

姓名

岗位证号

到岗情况

履职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

湘411

 

本栏目填写“到岗”或“未到岗”

本栏目应根据抽查相关人员的履职记录是否完整和真实、施工现场相关工作是否到位等情况分别填写“好”(履职)、“一般”(不完全履职)或“差”(不履职)。其中“一般”和“差”应注明相关依据。

总监代表

 

 

土建

专业不符

 

 

 

 

 

 

 

 

 

 

 

 

 

 

 

 

 

 

 

 

 

 

 

 

 

 

 

 

 

无有效证件

 

 

 

 

 

 

 

 

 

 

 

 

 

 

 

 

 

监督机构处理意见

该监理部人员数量基本符合要求,但存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不符,监理员朱无有效证件,限期五日内整改到位。

        

 监督抽查人员及证号:张三 湘0-0253  李四 湘0-0258

                        2010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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