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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1年杭州市设施农业配套项目和第二批设施农业示范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1年杭州市设施农业配套项目和第二批设施农业示范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局、林业(林水)局、财政局,农口有关部门:

  为统筹城乡区域发展,落实2011年杭州市设施农业配套项目建设任务,推进我市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产业化、设施化。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设施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杭州市设施农业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杭州市设施农业配套项目和第二批设施农业示范园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杭州市设施农业配套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程序

  凡符合《杭州市设施农业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的实施主体均可申报,本项目具体扶持目录见附件1。申报项目须经所在区、县(市)产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推荐,并由所在区、县(市)农(林)局汇总后报市产业主管部门。

  (二)材料要求

  提供《杭州市设施农业配套项目申报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五份、《杭州市设施农业配套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及其电子文档一套。

  以上附件均可在杭州农业信息网(www.hz-agri.gov.cn )“行业信息---农业产业化”或在“综合服务-下载中心” 栏目中下载。立项后实施主体请在上述栏目中下载项目合同书。

  (三)其他要求

  各地要将设施农业配套项目建设作为我市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来抓。要认真组织申报,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将建设投资大、示范带动力强的设施农业配套项目推荐上来。申报材料请于2011年3月10日前分别报杭州市农业局产业信息处、市林业水利局绿化造林处。

  二、2011年第二批设施农业示范园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市设施农业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决定开展2011年第二批设施农业示范园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区、县(市)根据《杭州市设施农业示范园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2011年第二批设施农业示范园项目申报工作,在3月31日前将本地政府承诺予以财政配套的项目,按设施农业示范园管理办法的要求,上报《杭州市设施农业示范园申报审批表》、《配套补助资金承诺书》、《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等材料,送市产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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