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品牌战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的通知
各区县经委、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市委八届十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工作部署,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和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的产业发展方针,我们将进一步推动实施品牌战略,加快自主创新,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增强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当前,抓紧培养一批品牌战略管理人才是本市推动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工作。现决定从今年3月份起,市经委会同区县经委、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等单位,委托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市商业联合会与有关院校合作,在本市开展“品牌战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组织企业分期分批开展品牌战略管理专业知识培训。
联系人: 王志财 姚性岗
联系电话:23112607 23112617
附件:
1、《市经委关于开展“品牌战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2、上海市“品牌战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招生简章(略)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2007年3月13日
市经委关于开展“品牌战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抓紧培养一批品牌战略管理人才是本市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工作。从3月份起市经委会同区县经委、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等单位,委托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市商业联合会与有关院校合作,在本市工商领域开展“品牌战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市委八届十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工作部署,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和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的产业发展方针,推动实施品牌战略,加快自主创新,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通过培训,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系统学习品牌战略管理专业理论,增强品牌意识,注重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掌握制定企业品牌战略的方法,促进企业加快品牌建设。
二、组织管理
市经委成立“品牌战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经委、区县经委、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市商业联合会、有关院校等单位组成。市经委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组长,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品牌战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办公室(简称“办公室”),办公室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市场流通处。具体负责“品牌战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的领导、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包括审定培训计划、审核课程设置和师资队伍、对培训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检查、与有关部门协调培训证书发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