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本市生猪屠宰场“瘦肉精”残留检测情况及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沪商委〔2003〕13号 2003年1月20日)
各区、县商委(经贸委、局):
生猪“瘦肉精”残留是目前影响市民肉类商品消费安全的一个突出问题。近几年来,市政府把开展生猪“瘦肉精”专项整治作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市、区有关部门加强了对生猪“瘦肉精”残留的检测和日常监管。根据本市实际情况,近期,市商委会同市农委、市卫生、工商和质监局发了《关于加强生猪“瘦肉精”残留检测工作的通知》,生猪定点屠宰场建立了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通过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饲喂“瘦肉精”生猪流入本市市场。但从近期农业部和本市抽检的情况看,本市屠宰场检测的生猪“瘦肉精”残留不合格率有所上升,直接影响市民肉类商品的消费安全。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落实有效措施,确保肉类商品安全卫生。现将有关情况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2年“瘦肉精”残留抽检情况
2002年,市商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在市场流通和屠宰加工环节组织了7次生猪“瘦肉精”抽检,共抽检样本626个,合格率为97.9%,其中有3次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市人大财经委组织的一次生猪“瘦肉精”残留抽检,合格率为100%。
农业部对本市进行了5次“瘦肉精”抽检,共抽检250个样本,合格率为91.6%。其中,上海本地生猪合格率为96.8%,外省生猪合格率为89.9%,其中河南为87.1%,江苏为85.7%,安徽为83.3%。
二、近期“瘦肉精”残留抽检情况
1月6日,农业部派员来沪对本市江桥、复新和大场三家生猪屠宰场(厂)进行了突击抽检,共抽检猪尿液样本105个。经检测,不合格率达27.6%。这是近年来本市生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最低的一次。嘉定区江桥屠宰场抽取样本36件,不合格率达75%;长宁区复新屠宰场不合格率为31.4%;市食品(集团)公司大场肉联厂不合格率为2.9%。不合格的生猪产地分别为吉林省黎树县,河北省张北县、深州市,山西省垣曲、平顺、晋城县,河南省孟津、卫辉、濮阳县,江苏省泗洪县等。
1月8日、9日市商委、市农委,市卫生局联合在全市9个生猪屠宰场进行了一次突击检查,共抽取样本163个,合格率为98.2%。3件不合格样本分别来自嘉定区的裕农屠宰场2件和嘉定区中心屠宰场1件。生猪产地为吉林省四平市和安徽省淮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