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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生猪定点屠宰场防范“非典”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生猪定点屠宰场防范“非典”工作的通知
(沪商委〔2003〕119号 2003年4月24日)


各区县商委(经贸委、局),市属商业集团: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生猪屠宰场(以下简称“两场”)是本市副食品流通及市场供应重要主体,“两场”每天交易加工的副食品数量较多,有关经营人员流动性也较大。为了确保防范“非典”的有关工作严密周全,严格有效,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本市副食品等人民生活日常必需品稳定供应,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防范“非典”工作的有关精神,现对加强本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生猪定点屠宰场防范“非典”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两场”领导要高度重视本单位防范“非典”工作,主要领导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建立“非典”防范小组,明确岗位责任,落实有效措施。要加强对干部、群众和场内经营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以确保本单位工作正常进行。
  二、严格措施,严密防范。“两场”每天要进行必要的消毒措施,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检测和监控,一旦发现问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病源传播,防止蔓延,并立即与所在地防治“非典”专门部门沟通协调。对从“非典”病例较多地区进场交易的人员,要实行个人健康信息登记制度。要切实做好场内环境消毒、人员卫生和商品质量安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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