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贯彻落实环保政策法规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
(银银发〔2007〕127号)
人民银行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中心支行,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支行;各政策性银行自治区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自治区分行,交通银行银川分行,银川市商业银行,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是保持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同时也付出了很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这种状况与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直接相关。2007年以来,国务院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下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要求把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人民银行总行印发了《
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与国家环保局、银监会联合下发了《
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提出通过加强信贷管理与环保工作的协调配合,提高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水平,促进节能减排。为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促进宁夏“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改进和加强我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充分发挥银行类金融机构落实环保政策、促进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的重要作用
(一)充分认识宁夏落实环保政策、做好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签订的“十一五”末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要比2005年分别下降20%和10%。由于我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重化工特征的产业结构明显,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和低效益的现象还较为突出,环境承受能力十分脆弱,节能减排的压力很大。随着宁东能源基地煤矿、火电、煤化工等重化工项目建成投产,能源消耗总量将进一步增加,节能减排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