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农业基础建设对金融部门改善金融服务、强化金融支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金融机构要积极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业的新需求,从领导思路、发展模式、经营机制、信贷产品、服务产品、服务方式等方面积极推进农村金融创新,着力满足差异化、多样性、全方位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加强涉农贷款总结评估与经验推广,进一步探索、践行服务“三农”有效模式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城乡联动,鼓励差异化竞争,全面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和效率。
积极探索建立金融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效措施。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金融支持,促进开拓农民增收渠道。同时,要抓住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城市业务的带动作用,注重把城市行先进的金融产品、服务方式、管理经验等移植推广到广大农村地区。积极在农村地区推广和使用信用卡,增加农民的投资理财项目,大力发展代收协管农村资金、代理保险等业务,延伸支农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金融服务的功能。通过完善农村助学贷款、扶贫贷款、消费贷款等方式,为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注入长效的活力。密切关注和尝试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创新做法,并提供积极主动的资金支持。
进一步强化与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乡镇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实现农村金融产品与需求的有效对接。结合农村经济特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扩大对农村动产和不动产物权抵押担保贷款范围,创新适合农村经济实体的融资产品。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做好信贷资金与财政等支农资金的配套支持工作。
四、巩固基础,突出重点,进一步扩大金融支持领域
(一)增强对农业产业体系建设的金融支持。金融部门要把握好新农村建设中农业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和一体化趋势,站在促进我区农业现代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高度,加大对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供应体系,农产品加工、销售体系,农业科研、教学、技术推广体系,农作物种子及家禽畜种的培育、繁殖、加工、销售体系,农产品检测、监督体系和农业信息服务体系等方面的金融支持,使之紧密联动,充分发挥为农业产业体系服务的功能。
(二)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培育和支持。继续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有重点地扶持果汁、羊绒、枸杞、粮食、乳业、清真牛羊肉等自治区特色优势行业中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特别是对于农产品深加工、精细加工、农村物流企业和销售型龙头专业企业,积极予以资金支持,使其在不断壮大经营实力的条件下,充分发挥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积极作用,提高农业生产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