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意见
(银银发〔2007〕130号)
人民银行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自治区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自治区分行,交通银行银川分行,银川市商业银行,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宁夏邮政储汇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07〕6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充分发挥金融引导和配置资源的作用,促进我区经济金融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中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出台的指导新时期、新阶段全区金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实施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我区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对于推动我区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各行(社)要充分认识《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着力抓好贯彻落实。全区各级人民银行要不折不扣地把《实施意见》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央银行的金融调控和服务功能,更加注重发挥金融配置资源、调节经济、服务发展的作用,为保持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全区各银行类金融机构应抓住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快金融业发展的大好机遇,紧紧围绕自治区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积极调整服务方向和重点,在努力增加盈利、提高效益、防范风险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促进可持续信贷投入机制的形成,为自治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金融信贷支持。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稳中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促进自治区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
(一)大力支持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各级人民银行要进一步深化对当地经济金融运行情况的认识,因地制宜地创新货币信贷工作方法,通过召开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出台信贷指导意见等多种途径,及时传递宏观调控政策意图,促进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各银行类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和我中心支行制定印发的《2007年宁夏信贷结构调整指引》,加大信贷有效投入,推动自治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向上级行争取资金和政策,利用好银企洽谈会、项目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有关部门及企业的沟通、合作,切实加大对能源、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等五大优势产业的金融服务和资金支持。加快重大项目的信贷评审,落实综合授信协议,确保宁东基地信贷资金及时足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