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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进一步发挥妇联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积极作用调研的通知

  二、调研工作的总体要求

  调研要在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一系列指示精神的基础上,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妇联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积极作用的主题,对妇联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大目标中的地位、职责、任务进行再思考、再认识,重点聚焦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聚焦当前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调研,要深刻认识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深入了解不同群体妇女的发展现状,科学分析不同群体妇女的利益诉求,基本把握当前影响上海妇女发展的主要瓶颈,推动妇女“三最”问题的解决,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聚焦社会公共政策。通过调研,要把妇女群众的合理诉求、合法权益转化为政策和立法建议,落实到妇女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公共政策的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完善妇女儿童利益协调机制、妇女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妇女群众矛盾调处机制、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为妇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共享和谐社会成果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聚焦新时期妇联组织的工作思路和功能定位。通过调研,要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上来,把调研的成果化为全面推进工作的动力,进一步明确发挥妇联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积极作用的切入点、突破点和着力点,促进全市妇女工作更好地服务党政所急,服务妇女所需,服务基层所盼。

  各部门、各单位在部署2007年调研工作时,可以结合本次调研的参考选题(附件一),也可以根据各自区域特点和工作实际自拟选题,但至少申报一项与本次调研内容相关的选题。
  三、调研工作的主要安排

  本次调研由市妇联办公室牵头协调,贯穿全年,分四个阶段推进。(1)4月13日之前,各部门、各单位申报调研选题,填写调研选题申报表(附件二),汇总到市妇联办公室。(2)6月20日之前,第一次提交调研报告,已完成申报选题调研的部门和单位可通过电子邮箱fnyjzx@shanghai-woman.org、bgs@shanghai-woman.org或内部邮件,将调研报告提交市妇联办公室。办公室将推荐部分调研报告在2007年第二次妇女工作例会(主题:关于当前妇女“三最”问题的研究)上交流。(3)10月12日之前,第二次提交调研报告。办公室将推荐部分调研报告在市妇联“妇女发展与社会公共政策”理论研讨会上交流。(4)年底,将组织评选优秀调研报告,汇编“关于进一步发挥妇联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积极作用调研成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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