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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家庭文明建设协调小组、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上海市儿童基金会关于评选2004―2006年度上海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5、推荐材料请于2007年6月30日前报上海市妇联儿童和家庭工作部。(地址:天平路245号,邮编:200030,联 系 电 话:64330001*6318,传真:64312077,请将推荐表、文字材料、情况分析表打包后发送到以下邮箱:huangdongfang@gmail.com)
  四、评选办法
  1、由主办单位组成评选委员会 ,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儿童和家庭工作部,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
  2、推荐材料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汇总并初审,评选委员会最后审定。
  3、主办单位拟在第九届上海市家庭教育宣传周期间进行表彰。

  附件1:2004-2006年度上海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04-2006年度上海市优秀家长学校推荐表
  附件3:2004-2006年度上海市家庭教育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4:2004-2006年度上海市好家长推荐表
  附件5: 2004-2006年度上海市家庭教育工作表彰区县推荐情况汇总表
  附件6:2004-2006年度上海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区县情况分析表(略)
  附件7:2004-2006年度上海市好家长推荐区县情况分析表(略)

上海市家庭文明建设协调小组(代章)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
上海市儿童基金会
2007年4月2日

  附件1:
  2004-2006年度上海市家庭教育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区  县

优秀家长学校

家教先进工作者

好家长

黄浦区

5

5

5

卢湾区

4

4

4

徐汇区

5

5

5

长宁区

5

5

5

静安区

4

4

4

普陀区

5

5

5

闸北区

5

5

5

虹口区

5

5

5

杨浦区

5

5

5

宝山区

5

5

5

闵行区

5

5

5

嘉定区

5

5

5

浦东新区

6

6

6

金山区

5

5

5

南汇区

5

5

5

奉贤区

5

5

5

松江区

5

5

5

青浦区

5

5

5

崇明县

5

5

5

市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直属单位

 

 

 

 

 

 

 

 

 

 

 

 

 

 

 

直属单位直属直属

若干名

若干名

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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