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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学习贯彻市九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

  三、全面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推动上海妇女工作创新发展

  全市各级妇女组织要在市党代会精神的指导下,站在新的更高的起点,努力实现妇女和妇女工作的新发展。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扎实做好当前工作。要把学习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同推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广大妇女与上海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同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两性和谐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同代表和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广大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当前,要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梳理,对照检查,按照时间节点,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尤其要高度关注关于妇女“三最”问题的调研,全面了解当前不同妇女群体的利益诉求,促进妇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共享和谐社会成果。

  要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深入研究后五年工作。要在认真学习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基础上,牢牢把握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妇女工作的重要批示和重要讲话的精神,以及习近平书记在市妇联调研时对妇女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定位原则,不断研究新情况、创建新机制、解决新问题,进一步增强妇联对妇女群众和女性社会组织的凝聚力、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力和贯彻落实党政中心工作的战斗力。

  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切实加强妇联系统党的建设。全市妇联系统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自己肩负的使命和责任,进一步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真正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凝聚党员、联系群众、服务发展的坚强堡垒;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营造奋发向上、和谐共进的良好风气和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作风,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充满活力、富有朝气、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的妇女干部队伍。

  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是市第九次党代会的主旋律,是上海发展的必然选择和主要路径。各级妇联组织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奋发有为、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团结、动员、凝聚广大妇女,为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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