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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家庭文明建设协调小组关于开展市第九届家庭教育宣传周的通知


  3、善于把健康家庭、学习家庭、礼仪家庭活动内容有机融入家庭教育宣传周。积极开展“共享蓝天”全国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大行动品牌活动,引导全社会关心流动、留守儿童家庭子女的教育和心理健康,增强理解、尊重、保护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善于把小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家庭美德建设、家庭文化建设、“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等家庭教育先进理念,渗透在宣传周活动的全过程。

  4、进一步规范家庭志愿者管理,提高家庭志愿者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家庭志愿者的意愿和潜能,充分保护家庭志愿者的合法利益,进一步提高家庭志愿者工作的服务质量,逐步建立健全“自我管理、自我运作、自我发展”的社会化机制。

  5、市文广影视、新闻出版、现代网络等媒体要通过影视广播、热点研讨、案例分析、公益广告策划等,积极宣传健康生活方式、现代学习理念和文明礼貌礼仪,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法制、思想道德和社会的舆论环境。各区县、各基层组织要主动联系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家庭教育的成功案例、亲子共同学习成长的典型事例、学礼仪行文明的典型范例,动员千家万户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要通过丰富多彩的道德宣传实践活动,使“讲卫生,建健康之家;学科学,建学习之家;有礼貌,建礼仪之家”的家庭教育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建设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各成员单位、各区县请于9月5日之前将宣传周活动方案,10月15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总结(要求: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有典型的事例)寄往天平路245号,上海市家庭文明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编:200030

  联系人:康惠君,黄冬芳

  联系电话:64330001*6316,64330001*6318

  传真:64312077

  电子邮件:khj666@163.com

  或huangdongfang@gmail.com

上海市家庭文明建设协调小组

2007年8月23日

  附件:
  上海市第九届家庭教育宣传周宣传口号

  1、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

  2、欲文明其精神,必先野蛮其体魄

  3、人人运动,人人健康

  4、关注心理健康,铸就美好人生

  5、让健康知识深入人心,让健康行为走进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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