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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家庭文明建设协调小组关于开展市第九届家庭教育宣传周的通知


  10、开展家庭文明教育活动。以上海市女职工周末学校女农民工分校为载体,以女农民工为主要对象,开展家庭文明礼仪等教育活动。将《婚姻与家庭》、《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等知识讲座免费送至农民工集中的企业,通过提高女农民工的保健知识,带动农民工家庭树立健康理念;通过提高女农民工的文明道德修养,带动农民工家庭参与文明建设。

  11、组织上海市家庭教育专家讲师团巡回宣讲。充分发挥上海市专家讲师团人才荟萃的优势,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家庭读本》、《现代女性礼仪》、《给孩子的心灵甘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家长读本》等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开设讲座,组织面向基层的巡回报告,传播现代家庭教育的新理念、新知识和新方法。

  (二)区县级活动

  第一版块:健康的家庭。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提供基本健康咨询服务、开办“健康讲堂”、组织家庭运动项目等。通过群众性的运动锻炼、心理调适、社会适应等活动,提高家庭成员对疾病预防、合理营养、心理卫生等知识的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的形成率,从而提高家庭成员整体健康水平和家庭生活质量。

  第二版块:学习的家庭。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读书活动”,通过各种类型的家庭读书活动,展示学习型家庭典型、探讨家庭学习方法、组织家庭网页设计比赛、举办家庭收藏展示和创办学习型家庭论坛等,吸引更多的家庭加入读书学习活动,使家庭成员有学习的愿望和要求,有学习的爱好和习惯,树立“终身学习、终身发展、终身受益”的理念。

  第三版块:礼仪的家庭。围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的主题,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礼仪”践行活动。通过礼仪文化宣传,让文明新风进家庭、家庭美德进农家,引导家庭成员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实际行动提升社会公德水平和现代文明程度。

  四、活动要求

  1、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各基层组织要以宣传周为契机,充分利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和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及各类家长学校,为新婚、孕妇、0--18岁儿童家长、尤其是流动人口家庭、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提供小型多样、生动活泼的家庭教育指导。

  2、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未保法》活动,形成人人学习,家家知晓的良好氛围。要把未成年人高度集中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社区作为学习宣传的重要阵地,各级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班队会、专题讲座、家长会、家长学校以及向学生、家长印发宣传教育材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未保法》。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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