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经费安排
此项活动纳入专业文艺院团演出场次补贴范围。演出结束后,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局按照重庆市专业文艺院团演出场次补贴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各演出单位的演出实施效果统一核拨演出经费。
十一、职责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演出活动的总体安排和协调工作;负责安排市属主要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主要演出活动情况及社会反响。
(二)市文化广电局:负责演出活动方案的制定及方案实施的具体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会同协办单位,统一设计、印制演出背景图板给各演出分团悬挂。
(三)区县(自治县)党委宣传部:负责总体协调在本区县范围内实施的演出活动;负责安排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本区县开展的演出活动情况及社会反响。
(四)区县(自治县)文广新局、北部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当地演出场地、演出用电、活动报批、观众组织等相关事宜;负责联系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做好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协办单位所属区县分公司到现场参与活动。
(五)各演出分团:负责按照活动总体安排,精心编排演出节目,并于演出前15天将节目单送市文化广电局艺术处审定;尽量使用流动舞台车和简易舞台等现有设备进行演出,负责演出活动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确保演职人员和演出安全;主动与活动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衔接演出活动的相关事宜,并配合协办单位开展好现场推介活动;及时向市文化广电局艺术处提交活动简报和媒体宣传报道情况;演出结束后,将活动总结、每场演出的现场照片3-5张发电子邮件到市文化广电局艺术处(Email:67705061@163.com),将经演出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移动分公司盖章确认的演出效果回执表原件(见附件2)送交市文化广电局艺术处,作为核拨演出补贴的主要凭证。
附件:1. “渝洲大舞台”城乡文化互动工程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演出进基层活动演出场次安排表;
2. 重庆市专业文艺院团送演出进基层活动演出效果回执表。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1:
“渝州大舞台”城乡文化互动工程
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演出进基层活动
演出场次安排表
演出分团及
演出场次
| 演出院团
| 演出区县
| 演出场次(场)
|
第一分团
(51场)
| 重庆市川剧院
| 万州区
| 17
|
梁平县
| 17
|
荣昌县
| 17
|
第二分团
(51场)
| 重庆市歌剧院
| 合川区
| 17
|
丰都县
| 17
|
武隆县
| 17
|
第三分团
(51场)
| 重庆演艺集团杂技公司
(重庆杂技艺术团)
| 南川区
| 17
|
铜梁县
| 17
|
巫山县
| 17
|
第四分团
(51场)
| 重庆演艺集团曲艺公司
(重庆市曲艺团)
| 涪陵区
| 17
|
垫江县
| 17
|
彭水县
| 17
|
第五分团
(51场)
| 重庆市京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京剧团)
| 江津区
| 17
|
大足区
| 17
|
秀山县
| 17
|
第六分团
(51场)
| 重庆市话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话剧团)
| 永川区
| 17
|
云阳县
| 17
|
石柱县
| 17
|
演出分团及
演出场次
| 演出院团
| 演出区县
| 演出场次(场)
|
第七分团
(51场)
| 重庆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
| 黔江区
| 17
|
綦江区
| 17
|
忠 县
| 17
|
第八分团
(30场)
| 重庆公安消防艺术团
| 沙坪坝区
| 13
|
酉阳县
| 17
|
第九分团
(27场)
| 重庆长安文工团
| 巴南区
| 13
|
璧山县
| 14
|
第十分团
(16场)
| 重庆市群众艺术馆轻舞飞扬舞蹈团
| 北部新区
| 6
|
大渡口区
| 10
|
第十一分团
(45场)
| 重庆三峡歌舞剧团、
重庆三峡曲艺团
| 渝中区
| 11
|
长寿区
| 17
|
潼南县
| 17
|
第十二分团
(45场)
| 重庆三峡杂技艺术团、
重庆市三峡川剧团
| 九龙坡区
| 13
|
北碚区
| 15
|
巫溪县
| 17
|
第十三分团
(30场)
| 重庆市民族歌舞团
| 江北区
| 13
|
开 县
| 17
|
第十四分团
(30场)
| 重庆市涪陵区歌舞剧团
| 渝北区
| 13
|
奉节县
| 17
|
第十五分团
(30场)
| 重庆市合川区艺术团
| 南岸区
| 13
|
城口县
| 17
|
合计
|
|
| 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