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农办发〔2012〕65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业水利)委(局)、委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扎实开展政策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12〕14号)要求,结合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和正在开展的水稻生产机械化攻坚年活动,现将《重庆市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重庆市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重庆市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分组名单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重庆市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是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年,为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管好用好农机补贴资金,确保实施成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农委成立以副主任、农机办主任秦大春为组长,纪工委书记、监察专员郭伟和农机办副主任杨昌华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另结合今年我市水稻生产机械化攻坚年活动的实施,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一并纳入到水稻生产机械化攻坚年活动督导组检查范围,分组名单(见附件2)。
二、时间安排
结合补贴工作绩效评价,分时段采取专项督查、购机核查、举报投诉调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一)开展专项督查(4-6月、9-10月)。市农委成立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组,在补贴工作的关键时期(春秋两季)进行监督检查,原则上补贴机具较多的区县实地核查购机户数量不低于10个。各区县农机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到基层走访,实地核查,监督机具和政策到位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妥善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