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浙江省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奖的通知
(浙广局发〔2011〕202号)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关于做好2011年度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技办字[2011]298号)和《浙江省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奖暂行办法》(浙广厅通〔1998〕274号)及其《实施细则》(浙广局〔2001〕113号)等文件要求,省广电局决定开展2011年度全省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先进台站(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评选根据广电总局的要求,对先进台站(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报类型、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作出相应的调整。请各单位按照《2011年浙江省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奖先进台站(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要求》(见省局网站),做好本年度的申报和组织工作。
2.各广播电视台只能以具体技术部门申报先进台站(集体),不能以整个台的名义参加先进台站评选。
3.推荐先进台站(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名额,须严格按照名额的分配申报(附件1)。
4.申报材料上报需打印一式5份及电子版1份,申报表和事迹材料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评委可酌情扣分。推荐汇总表由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和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填写。
5.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11月1日前汇总并上报推荐材料,电子版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寄省广电局科技处,省广电局将于11月初召开技术维护奖评审会。联系人:张轶,电话:0571--56353235。
《浙江省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奖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及《申报要求》,可在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网站“省局发文”栏目内查询,网址:http://www.zrt.gov.cn。
附件:
1.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技术维护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技术维护先进台站(集体)奖申报表
3.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技术维护先进台站(集体)奖申报表(省级单位或部门)
4.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技术维护先进个人奖申报表
5.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技术维护先进个人奖申报表(省级单位)
6.2011年度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技术维护先进台站(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略)
7.2011年度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奖励先进台站(集体)奖申报要求
8.2011年度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奖励先进个人奖申报要求(略)
二○一一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1:
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先进台站(集体)和先进个人奖申报名额分配表
单位
| 个人
| 集体
| 单位
| 个人
| 集体
|
杭州
| 7
| 2
| 金华
| 6
| 2
|
宁波
| 7
| 2
| 衢州
| 4
| 1
|
温州
| 7
| 2
| 台州
| 5
| 1
|
绍兴
| 5
| 1
| 丽水
| 6
| 2
|
嘉兴
| 5
| 1
| 舟山
| 3
| 1
|
湖州
| 3
| 1
| 省本级
| 12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