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接受捐赠或盘盈等增加固定资产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收入”等科目;出售、报废或盘亏等减少固定资产时,借记“银行存款”、“其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负债类
203应付款。本科目核算和反映属于需归还的职工集资款项。发生应付款项时,借记“现金”,贷记本科目;归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204其他应付款。本科目核算和反映工会各类帮困基金发生的暂存、预收、代管、应付其他单位、个人的款项。
发生暂存、预收、代管、应付款项时,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偿还或核销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本科目应按单位、个人或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净资产类
301投入资金。本科目核算和反映工会各类帮困基金实际收到的不需归还的投入资金。
本科目应设置工会投入、政府或行政投入、职工投入、其他投入等明细科目。
收到投入的货币资金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收到的是固定资产,则借记“固定资产”科目;归还投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302收支结余。本科目核算和反映工会各类帮困基金各项收支结余或亏损。
年末,将各项收入项目结转本科目的贷方,将各项支出项目结转本科目的借方。本科目贷方余额,表示基金用息有余;本科目借方余额,表示基金己动用投入的本金。
4、收入类
401利息收入。本科目核算和反映工会各类帮困基金银行存款和金融机构存款的利息收入,包括开户银行存款、定期存款、大面额存款、金融机构存款等各种存款利息收入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基金挂在工会银行帐户的,应按季结算工会帐户银行利息中属于基金的利息部分,以正确基金的会计核算。
发生利息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应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收支结余”科目。结转时,本科目应无余额。
402投出收益。本科目核算和反映投出资金的收益,包括投资债券和其他投资的收益。
本科目应设置债券投资收益、其他投资收益二项明细科目。
收到债券利息和投资返利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收支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03其他收入。本科目核算和反映除利息收入和投出收益以外的各种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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