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上海职工教育保障推进计划的政策支撑
1981年2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工教育的决定》指出:“企业教育的经费,大体可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掌握使用,在企业成本中开支。”1992年2月26日
劳动部《关于加强工人培训工作的决定》指出: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所规定的占职工工资比例1.5%的比例安排职工教育经费,以切实保证技术工人培训的需要。”1994年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3条:“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第66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上海市职工教育条例》第
23条指出:“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教育经费为核定工资总额百分之一点五。”
3.上海市总工会今年推出的职工“素质工程”影响深远
知识经济时代呼唤着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上海推出的职工“素质工程”影响深远,它蕴育和呼唤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职工教育投资机制。
三、《上海职工教育保障计划》的根本宗旨
1.《上海职工教育保障计划》的实施,以自愿合理,公平公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原则;以建立新型的上海职工教育保障投资机制为根本目的。
2.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都来参与关心职工教育投资,吸引社会各方都来资助职工教育,形成社会多层面、多渠道、多形式的职工教育投资新机制。
3.营造氛围、创造条件、沟通渠道、搭建舞台,努力形成企业职工教育党政工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努力构建各方共同投资,参与管理,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职工教育投资长效机制。
四、《上海职工教育保障计划》的内容
1.核心理念:
教育投资,就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投资,对企业发展的投资;
投资教育是现代人关注自身命运的自觉行为;
投资教育是现代企业家具有战略眼光的明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