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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

  要充分重视职代会的评议监督权。职代会对领导干部的评议既要与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等协同,同时要严格按职代会评议程序和规则规范操作,增强民主评议科学性、正确性,避免形式主义走过场。
  四、加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规范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代会强调代表的广泛性,审议的公正开性,操作的程序性,以反映民意,体现公正。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认真组织实施,做到一年不少于二次会议,按时换届改选,及时做好代表的增补、撤换、代表资格审查等工作,保持职工代表队伍的完整性。
  要切实维护职代会的权威性、严肃性,不能随意变更职代会组织形式,变更审议程序,变更职代会决定的方案和事项,不能以职代会主席团、联席会议代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保证职工民主权利在制度上得到落实。要推行企事业单位重大改革事项向职代会预告制。要实行无记名表决制,以保证职工能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五、加强培训,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事水平
  职工代表的参政水平是决定职代会质量的关键。各级工会和企事业单位领导要重视和大力加强职工代表培训工作,增强职工代表的市场意识、改革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帮助职工代表掌握职代会参政议事的基本规则,掌握职代会职权内容、权限、职责,运用多种形式增强职工代表是选区群众代表的意识,帮助职工代表学会调查研究,学习现代企业制度相关的管理知识、掌握改革改制的政策法规,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事的积极性、有效性和可行性。要在重大方针政策出台、职代会换届等情况下,及时安排对职工代表的专项培训和普及培训,以保证审议质量。要抓好职工代表新一轮普及培训,使民主管理有一个新的突破。
  六、加强领导,理顺关系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各级工会对职代会建设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企业党组织要对职代会中心议题的确定把握方向;对职代会召开的程序和规范把关。
  工会是职代会的常设机构。企事业工会要积极主动与行政协调沟通,安排好、组织好职代会。要让职工群众充分了解企事业情况,参与企事业决策,推动企事业发展;要让企事业单位领导充分了解职工群众对企事业重大决策方案的态度、意见和情绪,及时做好宣传、解释、修改、完善方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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