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
(沪工总基[2000]107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上海市委批转的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在深化企业改革中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企事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体现工人阶级国家主人翁地位,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重要载体,是职工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必须切实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决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行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和厂务公开”,对职工民主管理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长期以来,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参与重大决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监督领导干部为基本任务,在调动职工积极性,维护企业公正和稳定,密切干群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更证明,凡是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民主管理权利和经济权益得到维护和落实的企事业,职工的积极性就得到调动,改革就比较顺利,效果也比较好。职工(代表)大会在夯实企业改革的群众基础、发掘经济发展的人力资源和促进企业的和谐稳定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提出了众多新课题。各级工会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都应只以《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和江泽民总书记最近在广东考察工作时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增强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采取措施,积极开拓创新,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二、继续推进职工(代表)大会的建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