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广大职工和经营者学习“两法一条例”和参与上述竞赛,主办单位将统一组织有关专家编印一本“两法一条例”知识普及读本和初赛试卷,并委托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班组学习与生活》杂志社发行和组织阅卷。
(三)进行一次“两法一条例”贯彻情况的检查监督活动。即在今年6-7月,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总工会等单位集中对本市贯彻“两法一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各区县、委办局(产业)劳动管理部门和工会认真组织对本系统的单位进行一次“两法一条例”贯彻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问题应及时整改。
三、参加对象
这次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参加对象是:全市企事业、机关的经营管理人员、工会干部、职工。
四、活动安排(共四阶段)
(一)准备阶段。3月份至4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和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文,布置具体工作,编印“两法一条例”知识读本。
(二)学习教育阶段。4月下旬,开展宣传周活动。由主办单位集中一周在全市进行“两法一条例”的宣传动员;5月-6月上旬,由各区县、委办局(产业)工会组织所属单位的职工和经营者采用各种有效形式,学习“两法一条例”和“两法一条例”知识普及读本,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组织职工书面解答有关试卷。
(三)检查、监督阶段。6月份,各单位进行“两法一条例”的自查,7月上旬,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总工会等单位集中对本市贯彻“两法一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抓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进行必要的宣传,以此推动“两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
(四)“两法一条例”知识竞赛阶段。6月下旬,由各区县、委办局(产业)工会负责,按活动主办单位规定的要求,将本系统、本地区参赛者的试卷集中送交本市高安路19号403室《班组学习与生活》杂志社阅评,同时推荐一个最优秀的代表队,报上海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准备参加主办单位组织的“东方法治”网“两法一条例知识复赛”。对递交试卷未达在岗职工人数60%以上标准的区县、委办局(产业)不得派队参加复赛和电视决赛。
8月中旬至10月上旬,由主办单位组织在“东方法治”网“两法一条例知识复赛”,并在此基础上,由主办单位和上海电视台联合举办本次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知识竞赛的电视决赛及颁奖仪式,决赛和授奖仪式的实况录象由上海电视台择时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