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下发《关于开展“争创智能型班组,争做智能型职工”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沪工总经[2001]56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现将《关于开展“争创智能型班组,争做智能型职工”活动实施细则》下发给你们,希望你们结合本行业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并及时将实施情况反馈给我们。
联系:上海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电话:63295035
上海市总工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争创智能型班组、争做智能型职工”活动的实施细则
根据《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广泛开展“争创智能型班组、争做智能型职工”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的通知》(沪工总经[2000]128号文)精神和具体要求,为了进一步推进“争创智能型班组、争做智能型职工”(简称“双争双智”)活动持久而有效地开展,同时,也为了便于各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更好地开展此项活动,特拟定本细则:
一、活动宗旨:
开展“双争双智”活动,是提高上海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方针,增强上海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快工人阶级队伍知识化进程的迫切需要;是上海工会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载体之一;是上海从本市实际出发,全面贯彻全总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的抓手和切入点。开展“双争双智”活动,为新时期的班组和职工队伍建设赋予了新的内涵,明确了新的目标,注入了新的活力,是本市班组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的发展和深化。其根本目的就是:通过“双争双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引导职工钻研本职业务,提高岗位技能,改善知识结构,掌握更多的新知识、新技能,努力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智能型(知识型)劳动者,为上海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1、“智能型班组”创建率每年为班组总数的1%;
2、“智能型职工”培育率每年占职工总数的2%。
各系统、各单位可根据各自的实际确定创建目标。
三、标准与条件:
人的智能包括实能和潜能两个方面。实能反映人的知识和技能水平,潜能反映人的学能和创造力。“智能型”班组和职工是企业整体科学文化和生产业务技能综合水平的反映,也是班组和职工知识水平、技能状况、创新意识、创造力、持续学习能力等的综合反映。
(一)“智能型班组”的基本条件